1. 擴大多元性別友善聯誼與社群活動
要求市府各區公所、戶政事務所辦理單身聯誼時,納入多元性別場次,並與具性別專業的民間團體合作,提供安全、尊重且不具刻板印象的交友空間。
聯誼活動不應只服務異性戀,也不該只以鼓勵婚育為目的。台北應讓每一種性傾向與家庭選擇,都有平等建立關係、參與社群的機會。
2. 建立入校志工與外部教材的性平審查制度
要求教育局建立全市一致的外部團體入校規範。凡進入校園授課的志工、宗教或民間團體,其課程、教材及講師均應經過性別平等與兒少權益檢核。
不得在校園散播「同性戀不正常」、以恐懼或羞辱灌輸守貞觀念、貶抑特定性別,或假借生命教育從事宗教傳播。遇有爭議案件,應由教育局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協助審查,並建立家長、學生及教師可使用的申訴與下架機制。北市過去已有相關爭議及審議紀錄,因此這項政見有明確的市政監督基礎。臺北市女性權益促進委員會會議紀錄
3. 推動夜間城市性別安全體檢
要求市府定期檢視捷運站、公車站、地下道、公園、河濱、停車場及市場周邊的照明、監視設備、視線死角與緊急求助設施。
體檢過程應邀請女性、多元性別者、身心障礙者及夜間工作者實際走訪,建立改善期限及公開追蹤平台,讓所有人都能安心走完回家的最後一段路。
4. 強化跟蹤騷擾與數位性暴力支援
整合警政、社政、教育、衛生及法律扶助資源,建立台北市跟蹤騷擾、偷拍、散布私密影像及網路性暴力的單一求助窗口。
提供被害人蒐證指引、報案陪同、法律諮詢、心理支持及緊急安置,並加強第一線警察、教師與社工的數位性暴力辨識訓練,減少被害人在不同機關間反覆陳述。
5. 增設公共場所免費生理用品
在市立學校、運動中心、圖書館、捷運場站、區民活動中心及社福據點逐步設置免費生理用品,優先照顧學生、低收入者、無家者及有緊急需求的市民。
生理期不是個人羞恥,取得基本用品也不應成為經濟負擔;相關設施應兼顧女性及有月經需求的多元性別者。
6. 建立多元性別友善的長照與老人服務
將同志、跨性別及多元家庭需求納入長照與老人福利政策,要求長照機構、老人服務中心及第一線照服員接受多元性別與隱私權訓練。
避免長者入住機構後,被迫隱瞞伴侶關係、性傾向或性別認同;探視、醫療陪伴、緊急聯絡及生活安排,也應尊重長者選擇的家人與重要關係人。
7. 擴大臨時托育與公共活動托育服務
增加平日晚間及假日的臨時托育量能,並鼓勵市府舉辦公聽會、說明會、市民參與活動時提供托育服務。
照顧孩子不應成為女性參與工作、進修、政治及公共事務的障礙。市府過去已將臨時托育列為性別政策行動項目,下一步應擴大服務地點、時段及可近性。臺北市政府性別影響評估資料
8. 強化市府及委外單位職場性騷擾防治
要求市府各機關、所屬事業、委外單位及承攬廠商建立明確的性騷擾申訴、調查及被害人保護制度。
針對實習生、派遣人員、約聘僱人員及基層工作者,提供不經直屬主管的獨立申訴管道;重大案件應追蹤調查時程及改善結果,避免權勢關係造成吃案或報復。
9. 擴大職場性別平等認證與採購誘因
擴大臺北市職場性別平等認證,將同工同酬、育嬰留停、友善孕產、男性照顧參與、多元性別保障及性騷擾防治納入評鑑。
市府辦理採購、補助及產業獎勵時,可將性別友善表現列為評選或加分項目,以公共資源鼓勵企業改善職場文化。北市目前已有職場性別平等認證制度,可進一步提高政策效力。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
10. 推動運動資源與公共場館性別平權
盤點市立運動場館的課程、場地、教練及補助資源,檢視是否存在性別使用落差;增加女性及多元性別友善時段、課程與教練培訓。
針對女性較少使用的重量訓練區、球場及夜間戶外設施,改善照明、安全與入門指導,讓運動資源不再受到性別刻板印象限制。
11. 建立跨性別友善的市政服務
加強戶政、社政、警政、醫療及運動場館第一線人員的跨性別友善訓練,避免以外表質疑身分、公開本名或不必要詢問醫療隱私。
市府表單與服務系統也應逐步檢討非必要的性別欄位,並增加非二元及自我表述選項,讓跨性別市民使用公共服務時保有尊嚴。
12. 落實性別預算與公開性別數據
要求市府重大政策在編列預算前完成實質性別影響評估,並公開各局處的性別預算、執行成果及改善指標。
交通、住宅、社福、教育、運動及都市設計,都可能對不同性別造成不同影響。性別平等不能只停留在活動或口號,而要反映在每一筆預算和市政決策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