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平權的未竟之事

2019年,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。但同婚通過是一個友善的起點,婚姻仍未平權,
同志配偶和異性配偶還未擁有同樣的權利保障,一起關注和推動法律的修正,讓平權真正發生。

共同收養

雖然我國已經通過同婚,但在同婚專法中,同志僅能收養配偶的「親生子女」,無法像異性戀一樣在婚後與配偶共同收養,或是收養配偶的「養子女」。

在台灣,每年約有500個孩子持續等待被收養,而現行收養規定,單身者不論性別、性傾向均可收養孩子,實務上亦有出櫃的同志收養人經過課程與層層評估審核,成功收養到孩子。

同婚專法的限制,不僅造成「離婚才能收養小孩」的弔詭困境,讓同志收養家庭面臨「被迫單親」的處境,更讓許多失家兒失去找到一個家的機會。

目前大平台與台灣同志諮詢熱線、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等團體共同合作,協助三組個案進行訴訟、申請釋憲,並促成四個版本的立法草案,草案已送出委員會等待協商。

草案提案委員

范雲、賴品妤、林楚茵、洪申翰、林昶佐、王婉諭、羅美玲、林宜瑾、鄭麗文

草案連署委員

王美惠、賴惠員、陳椒華、高嘉瑜、吳思瑤、蔡易餘、邱議瑩、邱顯智、陳柏惟、吳秉叡、周春米、劉世芳、李德維、吳怡玎、林思銘、林奕華、蔣萬安、葉毓蘭、廖婉汝、溫玉霞、徐志榮、許淑華、陳玉珍、蔡壁如、張其祿、陳椒華、賴香伶、高虹安

友善表態委員

鄭運鵬、蘇巧慧、邱顯智

跨國同婚

台灣雖然通過同婚,但目前台灣人僅能跟其他29個國家的人在台灣合法結婚。全球化的社會,我們越來越常來去穿梭不同的國家,也可能與不同國家的人交往、相戀,甚至決定共組家庭。家庭團聚權對於跨國的婚姻、家庭來說,既是生活中最基本的期盼,也是許多人權條約所共同保障的人權。

跨國婚姻的承認,牽涉到的是作為對方的配偶,是不是可以以配偶的身份進入對方的國家、順利的在對方的國家居住生活。這即便是對異性配偶來說,都是需要通過重重關卡,而對同志來說,與對方共同移動,生活,相守則是更為困難的旅程。

目前大平台持續與多個性別、人權團體合作,進行法案的遊說倡議、個案協助與社會倡議工作。

草案提案委員

高嘉瑜、林昶佐、鄭麗文、范雲、沈發惠、何志偉、羅美玲、洪申翰

草案連署委員

郭國文、邱志偉、蔡易餘、張廖萬堅、莊競程、林楚茵、王美惠、陳歐珀、張其祿、賴品妤、邱顯智、王婉諭、陳椒華、余 天、賴惠員、蘇巧慧、林俊憲、蘇治芬、李昆澤、林宜瑾、邱議瑩、黃秀芳、陳柏惟、陳明文、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、管碧玲、葉毓蘭、李德維、吳怡玎、林思銘、林奕華、蔣萬安、徐志榮、廖婉汝、許淑華、陳玉珍、蔡壁如、張其祿、賴香伶、高虹安、湯蕙禎、王定宇、劉世芳、吳思瑤

人工生殖

我國人工生殖技術享譽世界,但在現行人工生殖法的規定下,僅限定異性不孕夫妻使用,使得台灣許多希望求子的同志家庭,需要跨海到美國、加拿大等地使用人工生殖技術生下孩子。在大法官會議釋字748號解釋理由書中,大法官認為同性配偶的不孕「與不同性別二人間客觀上不能生育或主觀上不為生育之結果相同」,生育並非應該對同性、異性配偶差別對待的合理考量。

同婚已經通過,也有越來越多的同志希望可以像異性戀一樣,透過人工生殖技術擁有孩子,成家養育孩子。

大平台也將推動人工生殖法等法案修正與社會倡議。

草案提案委員

暫無提案

草案連署委員

暫無提案

友善表態委員

范雲、林昶佐、鄭運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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