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推動《刑法》性侵害積極同意模式修法草案,將調查重點移至「有無取得同意」,強化對性自主決定權的重視。
2.監督「性平三法」執行狀況,推動宗教性騷擾納入《性騷擾防治法》正式法條規範;補教體系納入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保障範圍。
3.督促《優生保健法》修正草案,確保刪除配偶同意權、建置未成年人與法定代理人意見衝突時的第三方介入機制。
4.推動《人工生殖法》修法放寬適用要件,使多元組合家庭實現生育自主權。
5.推動性平意識普及化與正確的性知識傳遞,維護友善校園及孩童之適性發展。
6.防堵數位性暴力修法漏洞,追究非法色情平台責任。
7.關注女性移工的人身安全與自主權保障。
8.推動《代理孕母法》。